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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22-08-10 09:10:14 | 来源:新浪网 | 阅读量:7459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5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会议,第十届

二,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伴随着战略布局不断的深入和实施,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决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先行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继续推进公司的再融资事项

三,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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