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 > 正文

创新资本补充工具保险公司可发永续债2022-08-13 08:46:56 | 来源:东方财富 | 阅读量:4652 | 

日前,为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提高保险业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两部门明确,将安全有序组织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发行,兑付等重大事项。

《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包含减记或转股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无固定期限的资本债券应被减记或转换为股份保险公司减记转股的触发事件包括持续经营的触发事件和非存续的触发事件其中,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30%无法存续触发事件指两种情况:银监会认为保险公司不减记或转股将无法存续,有关部门认定,没有公共部门的注资或同等效果的支持,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

《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不得赎回,付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取消当期付息义务保险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时,无固定期限资金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险公司破产

《通知》要求,发行人应充分,及时披露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揭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次级风险,利息取消风险,减记损失风险和转股风险。

两部门指出,推动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两部门明确,下一步将安全有序组织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不断加强对保险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保险公司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上一篇:六部门发布利好,制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 返回列表下一篇:

25